从第一个长镜头就给人十足的兴趣。大概是讲一个犯罪团伙贿赂美国警察搞墨西哥警察及其老婆的故事。天才小胖子,论演技论编导都是无可挑剔的。
把Lime送向死亡的除了他那两个狐朋狗友,第三个人是真实存在的,就是一直想要破案的男一,有点讽刺。Orson Welles演逃的角色演的真是好,早一点的M更是把“逃”演到了极致。
围绕Rosebud勾勒Kane的一生。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在物欲横流中得而复失,到最后只剩下儿时雪橇上的Rosebud。很难想象鬼才Orson Welles自导自演出这种伟大的电影时只有26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