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挺好的介绍了一种思维方式。
首先,法律人习惯用法律概念和术语来界定话题的范围,让问题具有确定性和针对性,避免产生分歧和混淆。
其次,在对需要对某一个问题进行判断和分析时,法律人坚持运用“合法性”的判断标准,即便当“合法性”与“合理性”存在现实的冲突,也会坚持在法律的范畴内,对“情”与“理”进行必要的权衡。
此外,在分析问题时,法律人会借助于必要的证据来探寻真相、接近真相,但却无法复原客观世界的“真相”。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对于证据有着不同的标准和要求。特别是在刑事诉讼领域,要坚持“疑罪从无”的原则,在追求法律正义价值的同时,也要兼顾对于当事人权利保护的价值。
最后,法律人坚持“程序正义”的思维。正义不仅要实现,而且要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实现。因此,在实践中,法律人往往需要做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两者兼顾。